人在国外,可以办马来西亚的离婚吗?
快速摘要
- 关键先看管辖:婚姻是否受本法令管辖、双方是否在大马拥有住所。
- 妻子另有一条额外的管辖依据,丈夫长期在国外时用得上。
- 答辩人在国外且六个月内不太可能进入本司法管辖区的,不必经过婚姻辅导。
- 大部分工作可以远程完成,我们有不少客户长期住在国外。
跨国的婚姻与分居很常见,程序也完全可行——只是有几个额外的关卡需要处理。
管辖:先确认这一关
法庭能否受理,取决于婚姻是否受《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管辖,以及当事人是否在马来西亚拥有住所(domicile)。马来西亚公民在法律上推定为在本地拥有住所,直至有相反证明。
涉及外籍配偶或在国外注册的婚姻时,这一步需要个案评估。把结婚证书和双方的国籍、居住情况告诉律师,是最快得到答案的方式。
妻子另有一项额外的管辖依据
第49条(Section 49 of the LRA)设有重要的例外:即使丈夫并非在马来西亚拥有住所或居住于此,在以下情况下法庭仍有管辖权受理妻子提出的程序——
- 妻子被丈夫遗弃,或丈夫依法被驱逐出境,而丈夫在遗弃或被驱逐之前是在马来西亚拥有住所的;或
- 妻子居住在马来西亚,且在程序开始前已在马来西亚通常居住满两年。
如果您是妻子而丈夫长期在国外,这一条可能正是您需要的依据。
好消息:可能不必去婚姻辅导
如果答辩人居住在国外,且在呈请日起其后六个月内不太可能进入本司法管辖区,这是第106(1)条但书列明的第二项情况,可以不必先转介 JPN 婚姻仲裁庭。详见JPN 婚姻辅导与但书。
送达文件
向身在国外的答辩人送达文件需要额外的步骤与时间。如果对方刻意躲避或下落不明,可以向法庭申请替代送达,但须证明已作出合理的寻找努力。
您需要回国吗
大部分工作,包括文件准备、沟通与进度更新,都可以远程完成。是否需要亲自出庭,视呈请方式与案件是否有争议而定。协议离婚的聆讯通常简短;有争议的单方面离婚则可能需要出庭。
我们有不少客户长期居住在国外,整个流程通过 WhatsApp 与电邮完成。
常见问题
我人在国外,可以办马来西亚的离婚吗?
可以。文件准备、沟通与进度更新都可以通过 WhatsApp 和电邮完成。是否需要回国出庭,视案件情况而定。
配偶在国外,需要去 JPN 婚姻辅导吗?
如果答辩人居住在国外,且在呈请日起其后六个月内不太可能进入本司法管辖区,这是第106(1)条但书列明的第二项情况,不适用该项要求。
外籍配偶可以在马来西亚离婚吗?
重点是婚姻是否受本法令管辖,以及双方是否在马来西亚拥有住所。马来西亚公民在法律上推定为在本地拥有住所。具体情况需个案评估。
在国外注册的婚姻可以在马来西亚离婚吗?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本法令就已注册或视为已注册的婚姻,以及依据一夫一妻制法律缔结的有效外国婚姻,设有相关规定。
本页内容为一般法律资讯,依据马来西亚《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 Act 164)编写,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事实不同,结果亦不同。请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的律师,获取针对您情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