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孩子抚养费:付到几岁?谁要付?
快速摘要
- 供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责任。
- 2018年起,供养责任可延续至孩子完成高等教育或培训,不再一律到18岁。
- 抚养费与探视权不能互相抵销,不能因为见不到孩子就停付。
- 欠款有三年追讨时限,拖越久能追回的越少。
这是离婚中最不该拿来讨价还价的一项。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父母之间的账,而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责任。
父母双方都有责任
依第92条(Section 92 of the LRA),除协议或法庭命令另有订明外,父母有责任供养其子女或分担其子女的供养。不论子女是在其本人还是在他人的照顾之下,方式是按其能力与生活状况提供合理的住所、衣物、食物与教育,或支付其费用。
第93(1)条容许法庭命令男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第93(2)条则赋予法庭相应的权力,在顾及女方的能力后信纳合理时,命令女方支付或分担其子女的抚养费。
重要更新:不再以18岁为界
这是很多网上资料仍未更新的一点。2017年的修订法令(2018年12月15日生效)修改了第95条:父亲有责任供养孩子直至孩子完成高等教育或培训,而不再是一律到18岁为止。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在18岁之后继续升学或接受培训,供养责任可以延续。
法庭考虑什么
- 父母双方的收入与经济能力;
- 孩子的实际需要,例如学费、医疗、日常开销;
- 孩子原本的生活水平;
- 是否有特殊需要(例如医疗或教育上的特别开支)。
抚养费与探视权不能互相抵销
这个错我们看得太多了。「他不让我见孩子,所以我不付钱」或「他不付钱,所以我不让他见孩子」。这两种做法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而且通常对自己不利。
这是两项独立的事项:探视权是孩子的权利,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命令,正确的做法是向法庭申请执行,而不是自行报复。
金额可以更改吗
可以。情况改变时——收入变动、孩子的需要改变、升学——可以向法庭申请更改抚养费命令。
对方不付怎么办
抚养费命令是法庭命令,可以申请执行并追讨欠款。越早处理越好,欠款累积越久,追讨越困难。
常见问题
孩子满18岁后还需要付抚养费吗?
可能需要。2017年修订(2018年12月15日生效)后,第95条规定父亲有责任供养孩子直至孩子完成高等教育或培训,而不再是一律以18岁为界。
母亲也要负担孩子的费用吗?
是。供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责任,不是单方面的。
抚养费金额怎么定?
法庭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包括教育、医疗与日常生活开销。
对方拿不到探视权,可以停付抚养费吗?
不可以。抚养费与探视权是两项独立的义务与权利,不能互相抵销。自行停付可能构成违反法庭命令。
本页内容为一般法律资讯,依据马来西亚《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Law Re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 1976, Act 164)编写,不构成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的事实不同,结果亦不同。请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的律师,获取针对您情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