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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离婚如果婚姻未满两年

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离婚如果婚姻未满两年by TYH & Co. Best Professional Divorce Lawyer In KL Selangor Malaysia

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离婚如果婚姻未满两年

“我必须在结婚两年后才可以申请离婚”,这种想法在大马相当普遍。其实,这种观念并不完全错误,可也只是法律的冰山一角。依照大马的法律规定,夫妻在结婚达到两年或以上之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这样的法律可以给予那些因一时冲动而想离婚的夫妻一个郑重思考的机会,让他们利用这段时间冷静下来,面对并且解决婚姻上的种种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案,莫过于彼此能够破镜重圆。

虽说如此,许多夫妻的缘分还是无可避免地走到了尽头。那么,如果您结婚不到两年,您究竟可不可以申请离婚?答案是可以,但是需要视情况而定。大马的法律基本上劝和不劝离,所以才有了以上所阐述的“两年期限”,而这个期限其实亦有相对的例外:根据1976年的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第50(2)条文,您必须证明您在这两年内的婚姻遭遇了“特殊的困难或情况”。要是您的申请理由能够说服法庭,您的申请便会被批准,这也意味着法庭允许您在结婚的两年内办理您的离婚申请。

什么是“特殊的困难或情况”呢?这种情况一般指您的伴侣对您肢体上甚至精神上的虐待,对方的外遇出轨,对您的家暴等等。我们可通过Kiranjit Kaur a/p Kalwant Singh v Chandok Narinderpal Singh [2010] 3 CLJ 724这宗离婚案例理解法庭对于这种特殊情况的裁判。此案例中的妻子欲在结婚两年内申请离婚,原因是她的丈夫在互联网的博客发表诽谤和威胁她的言论,而法庭也认同这些行为符合了所谓的“特殊情况”。此外,法庭也考虑了以下因素:

(i) 相比起一般夫妻之间常见的相处之道,这名妻子所遭受的“特殊的困难或情况”是否真的异乎寻常;

(ii) 这名妻子所遭受的“特殊的困难或情况”不只曾经发生过,目前正继续发生,并且以后也将会持续出现;

(iii) 这种特殊情况中的行为对申请者本身而言特别难以忍受,比方说,仅仅以另一方的婚外情作为离婚的理由,很可能并不足以显示这段婚姻有什么特殊的情况。然而,若是除了不忠,对方还作出其他能使这个情况加重的行为,例如对申请者的离弃和家暴,那么综合这些行为,申请者的遭遇可构成特殊情况;

(iv) 如果这种特殊情况只是曾经发生,过后没有再次发生,申请者便无权在婚姻两年内办理离婚手续。

回到此案,法庭会针对这名妻子受到的特殊困难是否超乎寻常作出衡量和理解。首先,丈夫利用博客造谣诽谤,对妻子进行污蔑性的人身攻击,使其蒙羞受辱,更是严重地败坏了她的名声,妻子因此深深陷于痛苦之中。同时,由于互联网是无边无际的,即使丈夫的博客被删除了,他的言论也已被广泛阅读,亦有可能被继续散播。这名妻子在饱受压力之下,患上精神衰弱症。法庭由此判定这些种种足以证明此婚姻存在着“特殊情况”,所以豁免了“两年期限”的条件,允许这名妻子在结婚两年内申请离婚。

除此以外,对于“特殊的困难或情况”的定义,法庭也会考量这段婚姻里孩子的利益,以及夫妻在结婚两年内是否有复合的可能。

结婚是人生大事,更是组织家庭的基础,从而建立了一整个社会。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的秩序,婚姻法用于保障婚姻的神圣,所以才产生了许多以维护婚姻为重的条规。法律基本上鼓励欲离婚的人们先尝试和解,因此“两年期限”的约束必须严格执行。只是,当感情变了质,婚姻已破裂至无可挽救,那么这样的约束只会令双方痛苦,离婚反而变成一种解脱。若您正面对上述的特殊情况,而且您选择终止这段婚姻,也许您需要寻求法律援助,在婚姻未满两年的状况下申请离婚。

By Nicole Lee Yu Chen of TYH &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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